能对建设用地土壤与沉积物开展污染指标检测,用于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与修复效果评估。可测项目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苯、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苯氧羧酸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环芳烃及石油烃。行业一般依据 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HJ605-2011、HJ642-2013、HJ741-2015、HJ834-2017 等标准开展,样品需按标准要求采集与保存。仅作背景调查且不涉及风险筛查时,可行业一般依据委托目的确定指标范围。委托时应明确调查目的与指标范围,提供地块基本信息与采样点位;采集深度、保存条件与制样方式会影响挥发性组分的测定结果,需在方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处理。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检测服务的技术解读由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提供。
能检测建设用地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石油烃、苯氧羧酸类农药、有机磷类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等指标。行业一般依据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配套分析方法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筛查。
|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
| 挥发性有机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 农药类 | 苯、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苯氧羧酸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
| 多环芳烃 | 多环芳烃 |
| 石油烃 | 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 |
本节覆盖建设用地土壤及沉积物类基质。
本节行业一般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及配套分析方法标准。
| 标准类别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 国家 | GB36600-2018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 行业 | HJ605-2011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HJ642-2013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HJ741-2015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834-2017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DZ/T0423.1-2022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分析方法第1部分:17种有机氯农药及指示性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DZ/T0423.2-2022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分析方法第2部分:17种有机氯农药及指示性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DZ/T0423.3-2022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分析方法第3部分: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HJ1020-2019 | 土壤和沉积物石油烃(C6-C9)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1021-2019 | 土壤和沉积物石油烃(C10-C40)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1022-2019 | 土壤和沉积物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1023-2019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以上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委托时确认版本。
通常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场景。
样品应使用清洁容器采集与保存,避免交叉污染;送样时提供样品编号、采样深度与点位信息。
报告覆盖GB36600-2018、HJ605-2011、HJ642-2013、HJ741-2015、HJ834-2017、DZ/T0423.1-2022、DZ/T0423.2-2022、DZ/T0423.3-2022、HJ1020-2019、HJ1021-2019、HJ1022-2019、HJ1023-2019等标准所列检测项目。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报告本身不设有效期,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
方法检出限属于实验室方法能力,产品限值来自产品标准,二者不可混淆。
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通常受检测指标数量、样品数量、前处理复杂度及实验室排期影响,委托时与实验室确认进度安排。
行业一般依据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HJ605-2011、HJ642-2013、HJ741-2015、HJ834-2017、DZ/T0423.1-2022、DZ/T0423.2-2022、DZ/T0423.3-2022、HJ1020-2019、HJ1021-2019、HJ1022-2019、HJ1023-2019等配套分析方法标准。
通常在地块用途变更、土地出让、污染状况调查或修复效果评估等情形下需要。
可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修复效果评估及相关部门监管参考。
应使用清洁容器采集与保存,避免交叉污染,并按标准要求在规定条件下运输与留存。
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留存样品且复测条件符合方法标准要求的,以复测数据为准。
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更新时间:2026-10-10
提交样品信息与检测需求,工程师核对执行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出具正式报价与检测方案
20 分钟内响应
客户自主寄样或安排现场采样;实验室完成样品登记、前处理、上机试验、原始数据多层复核
常规 5–10 个工作日·加急最快24小时
完成最终审核,出具加盖专业资质印章的正式报告;电子版优先交付,纸质报告邮寄,同步提供数据解读、报告答疑等配套技术服务
检测完成后1-2个工作日
CMA/CNAS 双认证·司法鉴定许可
20000 ㎡专业场地· 500+ 技术人员
全国 29 家分院,就近服务
45000+ 客户信赖·年出报告 20000+
能对建设用地土壤与沉积物开展污染指标检测,用于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与修复效果评估。可测项目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苯、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苯氧羧酸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环芳烃及石油烃。行业一般依据 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HJ605-2011、HJ642-2013、HJ741-2015、HJ834-2017 等标准开展,样品需按标准要求采集与保存。仅作背景调查且不涉及风险筛查时,可行业一般依据委托目的确定指标范围。委托时应明确调查目的与指标范围,提供地块基本信息与采样点位;采集深度、保存条件与制样方式会影响挥发性组分的测定结果,需在方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处理。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检测服务的技术解读由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提供。
能检测建设用地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石油烃、苯氧羧酸类农药、有机磷类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等指标。行业一般依据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配套分析方法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筛查。
| 指标类别 | 具体指标 |
|---|---|
| 挥发性有机物 | 挥发性有机物 |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 农药类 | 苯、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苯氧羧酸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
| 多环芳烃 | 多环芳烃 |
| 石油烃 | 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 |
本节覆盖建设用地土壤及沉积物类基质。
本节行业一般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及配套分析方法标准。
| 标准类别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 国家 | GB36600-2018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 行业 | HJ605-2011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HJ642-2013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HJ741-2015 |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834-2017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DZ/T0423.1-2022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分析方法第1部分:17种有机氯农药及指示性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DZ/T0423.2-2022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分析方法第2部分:17种有机氯农药及指示性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DZ/T0423.3-2022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分析方法第3部分: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行业 | HJ1020-2019 | 土壤和沉积物石油烃(C6-C9)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1021-2019 | 土壤和沉积物石油烃(C10-C40)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1022-2019 | 土壤和沉积物苯氧羧酸类农药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
| 行业 | HJ1023-2019 | 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种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
以上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委托时确认版本。
通常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场景。
样品应使用清洁容器采集与保存,避免交叉污染;送样时提供样品编号、采样深度与点位信息。
报告覆盖GB36600-2018、HJ605-2011、HJ642-2013、HJ741-2015、HJ834-2017、DZ/T0423.1-2022、DZ/T0423.2-2022、DZ/T0423.3-2022、HJ1020-2019、HJ1021-2019、HJ1022-2019、HJ1023-2019等标准所列检测项目。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报告本身不设有效期,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
方法检出限属于实验室方法能力,产品限值来自产品标准,二者不可混淆。
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通常受检测指标数量、样品数量、前处理复杂度及实验室排期影响,委托时与实验室确认进度安排。
行业一般依据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及HJ605-2011、HJ642-2013、HJ741-2015、HJ834-2017、DZ/T0423.1-2022、DZ/T0423.2-2022、DZ/T0423.3-2022、HJ1020-2019、HJ1021-2019、HJ1022-2019、HJ1023-2019等配套分析方法标准。
通常在地块用途变更、土地出让、污染状况调查或修复效果评估等情形下需要。
可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筛查、修复效果评估及相关部门监管参考。
应使用清洁容器采集与保存,避免交叉污染,并按标准要求在规定条件下运输与留存。
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留存样品且复测条件符合方法标准要求的,以复测数据为准。
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更新时间:2026-10-10
提交样品信息与检测需求,工程师核对执行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出具正式报价与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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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完成后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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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 客户信赖·年出报告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