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品是否经辐照处理,本项围绕质量与卫生两类指标测定,含多项提取与理化项目。检测对象为辐照香辛料类产品以及香辛料和调味品。可测指标有细度、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与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以及污物与外来物含量;行业一般依据GB14891.4-1997以及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12729.10-2008、GB/T30385-2013等标准。这些项目的测定结果受样品前处理、提取溶剂与操作条件影响,委托时应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注明产品类别与是否经辐照,以便匹配对应的标准分册。香辛料和调味品若不在相应标准适用范围内,或仅需做感官评价,通常无需按本项所列标准检测。关于食用香辛料检测服务的技术解读由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提供。

 

核心摘要

能检测食用香辛料的细度、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污物及外来物含量等指标。行业一般依据GB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及GB/T12729.10-2008、GB/T12729.11-2008、GB/T12729.12-2008、GB/T12729.13-2008、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30385-2013等标准,适用于辐照香辛料类产品及香辛料和调味品的质量与卫生指标测定。


检测项目(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物理指标 细度
成分指标 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
卫生与杂质指标 污物、外来物含量

检测范围(适用产品/基质)

本节覆盖辐照香辛料类产品以及香辛料和调味品。

  • 辐照香辛料类
  • 香辛料和调味品

检测方法(行业一般依据标准)

本节行业一般依据以下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标准类别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国家标准 GB14891.4-1997 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
国家标准 GB/T12729.10-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醇溶抽提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11-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12-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13-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污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4-2020 香辛料和调味品磨碎细度的测定(手筛法)
国家标准 GB/T12729.5-2020 香辛料和调味品外来物含量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30385-2013 香辛料和调味品挥发油含量的测定

以上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委托时确认版本。

适用边界

通常,食用香辛料检测适用于辐照香辛料类产品以及香辛料和调味品的质量与卫生指标测定。

  • 需要:辐照香辛料类产品及香辛料和调味品的细度、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污物、外来物含量等指标测定。
  • 通常无需单独做:未列入上述标准适用范围的香辛料和调味品,或仅需感官评价时,通常无需按本页标准检测。

服务信息

送样须知

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包装完好,避免污染。具体送样量及包装要求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报告说明

报告涵盖GB14891.4-1997、GB/T12729.10-2008、GB/T12729.11-2008、GB/T12729.12-2008、GB/T12729.13-2008、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30385-2013等标准的检测结果。

报告本身不设有效期,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

方法检出限属于实验室方法能力,产品限值来自产品标准,二者不可混淆。

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常见问题

食用香辛料检测费用如何计算?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检测周期受哪些因素影响?

通常,检测周期受样品数量、检测参数数量、前处理复杂程度及实验室排期等因素影响。

行业一般依据哪些标准?

行业一般依据GB14891.4-1997、GB/T12729.10-2008、GB/T12729.11-2008、GB/T12729.12-2008、GB/T12729.13-2008、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30385-2013等标准开展检测。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食用香辛料检测?

通常,在产品出厂检验、进货验收、市场监管抽查或客户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时,需要做食用香辛料检测。

报告能用于什么?

能用于产品质量证明、贸易交接、市场监管等场景,具体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留存样品且复测条件符合方法标准要求的,以复测数据为准。

食用香辛料检测对样品有什么要求?

通常,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包装完好,避免污染,具体送样量及包装要求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更新时间:2026-10-10

检测流程与周期总览

  • 提交需求 · 确认方案

    提交样品信息与检测需求,工程师核对执行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出具正式报价与检测方案

    20 分钟内响应
  • 寄送样品 · 实验室检测

    客户自主寄样或安排现场采样;实验室完成样品登记、前处理、上机试验、原始数据多层复核

    常规 5–10 个工作日·加急最快24小时
  • 出具报告 · 交付与售后支持

    完成最终审核,出具加盖专业资质印章的正式报告;电子版优先交付,纸质报告邮寄,同步提供数据解读、报告答疑等配套技术服务

    检测完成后1-2个工作日
说明:以上周期为通用参考时效,实际周期根据样品类型、检测项目略有差异

核心优势

  • 资质权威

    CMA/CNAS 双认证·司法鉴定许可

  • 技术先进

    20000 ㎡专业场地· 500+ 技术人员

  • 服务便捷

    全国 29 家分院,就近服务

  • 案例丰富

    45000+ 客户信赖·年出报告 20000+

食用香辛料检测

检测服务-食品与农产品检测

看样品是否经辐照处理,本项围绕质量与卫生两类指标测定,含多项提取与理化项目。检测对象为辐照香辛料类产品以及香辛料和调味品。可测指标有细度、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与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以及污物与外来物含量;行业一般依据GB14891.4-1997以及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12729.10-2008、GB/T30385-2013等标准。这些项目的测定结果受样品前处理、提取溶剂与操作条件影响,委托时应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注明产品类别与是否经辐照,以便匹配对应的标准分册。香辛料和调味品若不在相应标准适用范围内,或仅需做感官评价,通常无需按本项所列标准检测。关于食用香辛料检测服务的技术解读由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提供。

 

核心摘要

能检测食用香辛料的细度、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污物及外来物含量等指标。行业一般依据GB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及GB/T12729.10-2008、GB/T12729.11-2008、GB/T12729.12-2008、GB/T12729.13-2008、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30385-2013等标准,适用于辐照香辛料类产品及香辛料和调味品的质量与卫生指标测定。


检测项目(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物理指标 细度
成分指标 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
卫生与杂质指标 污物、外来物含量

检测范围(适用产品/基质)

本节覆盖辐照香辛料类产品以及香辛料和调味品。

  • 辐照香辛料类
  • 香辛料和调味品

检测方法(行业一般依据标准)

本节行业一般依据以下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标准类别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国家标准 GB14891.4-1997 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
国家标准 GB/T12729.10-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醇溶抽提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11-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12-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13-2008 香辛料和调味品污物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12729.4-2020 香辛料和调味品磨碎细度的测定(手筛法)
国家标准 GB/T12729.5-2020 香辛料和调味品外来物含量的测定
国家标准 GB/T30385-2013 香辛料和调味品挥发油含量的测定

以上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委托时确认版本。

适用边界

通常,食用香辛料检测适用于辐照香辛料类产品以及香辛料和调味品的质量与卫生指标测定。

  • 需要:辐照香辛料类产品及香辛料和调味品的细度、挥发油含量、醇溶抽提物、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污物、外来物含量等指标测定。
  • 通常无需单独做:未列入上述标准适用范围的香辛料和调味品,或仅需感官评价时,通常无需按本页标准检测。

服务信息

送样须知

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包装完好,避免污染。具体送样量及包装要求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报告说明

报告涵盖GB14891.4-1997、GB/T12729.10-2008、GB/T12729.11-2008、GB/T12729.12-2008、GB/T12729.13-2008、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30385-2013等标准的检测结果。

报告本身不设有效期,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

方法检出限属于实验室方法能力,产品限值来自产品标准,二者不可混淆。

报告出具后可按机构规定查询验证,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常见问题

食用香辛料检测费用如何计算?

费用按检测参数数量与选用检测方法计算,具体金额以报价方案为准。

检测周期受哪些因素影响?

通常,检测周期受样品数量、检测参数数量、前处理复杂程度及实验室排期等因素影响。

行业一般依据哪些标准?

行业一般依据GB14891.4-1997、GB/T12729.10-2008、GB/T12729.11-2008、GB/T12729.12-2008、GB/T12729.13-2008、GB/T12729.4-2020、GB/T12729.5-2020、GB/T30385-2013等标准开展检测。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食用香辛料检测?

通常,在产品出厂检验、进货验收、市场监管抽查或客户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时,需要做食用香辛料检测。

报告能用于什么?

能用于产品质量证明、贸易交接、市场监管等场景,具体采信效力取决于使用方验收规则、招标文件或监管规定。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结果有异议可书面提出;留存样品且复测条件符合方法标准要求的,以复测数据为准。

食用香辛料检测对样品有什么要求?

通常,送检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包装完好,避免污染,具体送样量及包装要求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更新时间:2026-10-10

检测流程与周期总览

  • 提交需求 · 确认方案

    提交样品信息与检测需求,工程师核对执行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出具正式报价与检测方案

    20 分钟内响应
  • 寄送样品 · 实验室检测

    客户自主寄样或安排现场采样;实验室完成样品登记、前处理、上机试验、原始数据多层复核

    常规 5–10 个工作日·加急最快24小时
  • 出具报告 · 交付与售后支持

    完成最终审核,出具加盖专业资质印章的正式报告;电子版优先交付,纸质报告邮寄,同步提供数据解读、报告答疑等配套技术服务

    检测完成后1-2个工作日
说明:以上周期为通用参考时效,实际周期根据样品类型、检测项目略有差异

核心优势

  • 资质权威

    CMA/CNAS 双认证·司法鉴定许可

  • 技术先进

    20000 ㎡专业场地· 500+ 技术人员

  • 服务便捷

    全国 29 家分院,就近服务

  • 案例丰富

    45000+ 客户信赖·年出报告 20000+

咨询&报价
咨询电话:400-004-6390
时 间: 周一至周日 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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